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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生|中国民主之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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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中国民主季刊》刊登的《吴国光/王天成:想象一个没有共产党的中国》一文中,吴国光教授提出:民主和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东西,我写的那本关于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学的书,概念上的出发点就是民主和资本主义这两套制度互相不同、有合作有矛盾。笔者认为,这个观点值得商榷。谈起民主,一般人认为民主...

1945年,工党政府上台后推行民主公有制,干预国民经济自由,削弱国民的经济民主权利。

1979-1990年,撒切尔政府实行放松管制、推行私有化,回复国民的经济民主权利。

20世纪90年代,“新工党”在经济体制上,放弃以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的目标,提出“新型混合经济”和“人人所有的社会所有制”,承认国民的经济民主权利。

相对于君主专制主义的“主权在君”,资本主义的“主权在民”彰显了人类的进步。

民主

依据英国的民主之路,我们可以理解民主的内涵。

民主是国家“主权在民”。狭义的民主仅仅包括政治民主。广义的民主包括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。

政治民主的核心要素是,国民拥有自由、平等参与国家公共政策的参与权,自由、平等和公正的选举权;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保护所有国民的人权;政治民主保证国民的政治权力。

经济民主的核心要素是,国民拥有自由、平等参与国家经济活的参与权,自由地进入市场,进行交易活动。市场主体的身份、权利和机会是平等的,保护国民的产权。经济民主保证国民的经济权利。

社会产品主要包括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。政治权力范围,是公共产品领域。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的主角。经济权利范围,是私人产品领域。国民是提供私人产品的主角。

资本主义的一面是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,国民以自由和平等的竞争方式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市场经济体制。市场经济代表经济民主,是民主的一部分。资本主义的另一面是政治民主。宪政民主代表政治民主,是民主的另一部分。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是宪政民主-政治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-经济民主体制的两面一体,“民主和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东西”的观点不利于确定民主改革之路。

中国民主之路

中华民族是一个痛苦的民族,至今还在民主之路上艰苦地挣扎。

满清末期,中国人开始探索宪政民主之路,1947年中国初步建立起宪政民主制度。1949年,中国共产党依靠前苏联共产党地支持,用枪杆子在中国大陆建立了党国专制制度,中国又重新回到了专制时代。

从君主到民主

19世纪后期,清朝统治者进行自救的洋务运动,妄图在不改变君主专制制度的前提下富国强兵。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的破产,一部分中国人开始了新的生活方式的探索:摆脱专制制度,走向宪政。

19世纪末,以康有为、梁启超为主要代表的维新派首次提出了,要改造君主专制制度为君主立宪制度的政治主张。康有为三次上书光绪皇帝,主张维新变法。颇为可贵的是光绪皇帝,他顺应历史潮流,力推新政。

1898年6月11日,光绪帝颁布了“明定国是”诏书,戊戌变法正式开始了。变法采取不流血的和平手段,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,学习西方文化、科学技术和政治制度,兴民权、设议院,建立君主立宪政体。

1898年9月21日,慈禧太后等发动戊戌政变,将光绪帝囚在中南海瀛台。康有为、梁启超逃往国外,戊戌六君子谭嗣同、康广仁、林旭、杨深秀、杨锐、刘光第被杀,历时103天的戊戌变法失败了。

1905年,清政府为了挽救危局,不得不接受立宪派主张,学习欧美和日本宪政,准备立宪。

1908年8月27日,清政府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《钦定宪法大纲》,由“君上大权”和“臣民权利义务”两部分构成。为了维护清朝的永恒统治,“君上大权”中规定,“皇帝统治大清帝国,万世一系,永永尊戴”;“君上神圣尊严,不可侵犯”。皇帝集立法、行政、司法、外交、军事大权于一身,并且有解散议会的权力。臣民权利义务中明确,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,所有言论、著作、出版及集会、结社等事,均准其自由,及臣民之财产及居住,无故不加侵扰。中国人享有了一定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利。

1905年,同盟会在《军政府宣言》中,以自由、平等、博爱为口号,提出要建立议会制共和国,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。大总统由国民公举。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”。《军政府宣言》提出了“军法之治”、“约法之治”、“宪法之治”三个相互嬗进的时期,而后这一理论进一步发展为:军政、训政、宪政三个步骤。

与立宪派主张君主宪政不同,革命派主张推翻清朝君主专制制度,建立宪政民主制度。1905年7月,孙中山、黄兴等人在日本成立中国同盟会。10月,同盟会机关报《民报》出版,孙中山在发刊词中首次提出以民族、民权、民生为核心内容的三大主义。

1912年1月1日,中华民国正式成立。孙中山声称“民国者,民之国也。为民而设,由民而治者也”。

1912年2月12日,袁世凯逼清末皇帝溥仪逊位,清朝立宪流产,清朝灭亡。

1912年3月11日,民国政府颁布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。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“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”。这是中国历史第一次将“主权在民”立入宪法。·

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同时开启。

袁世凯执政时期,众多社团和党派群起纷立,如中华民国实业协会、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、中华实业团、中华民国铁道协会等,国民党、统一党、共和党、民主党、社会党和工党等。全国报纸达数几千种,拥袁的报刊和反袁的报刊都可以公开出版发行。各种学说,包括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以及马克思的学说,都允许见诸报端或公开演讲宣传。袁世凯督修铁路、办工厂、大力发展实业,废除科举制度,推广免费国民学校,创建山东大学堂(今山东大学)。

责任编辑: 李广松  来源: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、出处並保持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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