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检法司合伙造假 山东女企业家冤判三年 * 阿波罗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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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检法司合伙造假 山东女企业家冤判三年

山东女企业家李学叶因合同纠纷,2023年10月被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公检法司合伙造假、冤判三年,并列入网逃名单。

记者:李学叶表示,判刑三年,至今竟然还没有被收押,她认为由于检察院造假,所以法院一直没敢收押她。法院与检察院相互推卸责任。

山东女企业家李学叶:“那检察院说就是法院判了重了。那法院又说检察院没有开单子。现在就是狗咬狗。”

李学叶原是山东海阳市健鑫制衣有限公司法人,企业产品远销欧美日等地。

2015年5月,蓬莱市丰达染线厂张经理因未履行购销合同条款按时供货,并用备用钥匙把抵押的一辆吉普车偷偷开走。

次日,张经理发信息让李学叶去其工厂提货。李到场后发现被骗,遂将车辆开回厂内并报警。

李学叶:“蓬莱公安局以抢夺罪把我拘留了。以后抢夺罪不成立,(2017年)又以‘寻衅滋事罪’,把我取保候审的。”

之后,李学叶申请撤案。2019年7月12日,蓬莱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“蓬莱市人民检察院(2019)364号接收案件通知书。

李学叶:“2019年蓬莱那个检察院做出了一个假的法律文书。两个律师去(蓬莱)阅卷的时候吧,说这个案子不存在。但是它(检察院)说它已经立案了。”

2021年,李学叶又被蓬莱警方刑拘,但仍然没有收集到犯罪证据,于是改为监视居住。2023年虽然被判三年,但她觉得是检察院造假,所以法院一直不收押她。

李学叶:“2023年判我罪三年。判决书下来之前,它给我挂了网逃。我去拿判决说的时候,我说你什么时候收押我,他(审判长)说你回去吧。我说你叫我回去,不收押我。为什么给我挂网逃啊?他说不知道。”

李学叶指出,公检法司敢于串通造假、枉法裁判,背后有人在操控。

李学叶:“公安局的人告诉我,说检察院的大印比我们大,那个意思就是说检察院逼着我们立的案,因为你这个案子就不应该立案。幕后操作者是原来烟台市公安局的局长叫赵峰,他们告诉我是他一手操办的嘛。”

李学叶的两个银行账号被冻结,企业被迫停产。不得已她便卖了机器设备,生活陷入困境。现在只能靠一天打工12小时维生。

李学叶的生意伙伴张玉(化名)批评公检法已沦为造假的黑窝。

张玉(化名):“(她)也没少抗争,没少受打压。在共产党的治下,大陆它就没有规则可言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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